关于2018年德化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18-05-09 17:00 浏览量:

    各中学、分校:

    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确保我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2018]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一)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十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进行;学生所有的考试成绩均作为其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三)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及信息技术等,其中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级)进行,考查科目考查时间统一安排于2018年4—5月份举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标准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4〕1号)执行,考查工作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三物理、化学和初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其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二、命题、试卷与评卷

    (一)考试学科的命题、试卷的印制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试卷由试题和试题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英语学科考试分听力测试与笔试两部分,学生作答必须在试题答题卡上进行。

    (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语文等九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7〕1号),该《指导意见》是初中语文等九门学科教学与考试评价的指导性文件,是省级组织考试命题和学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主要依据。

    各校可从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fjedu.gov.cn/html/wsbs/xzzx/1.html),也可根据学校实际选择向当地新华书店订阅《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供学科教师研修执行。

    (三)中考网上评卷工作由我局中教科、招考办、市教科所等有关科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接受省教育考试院评卷指导、质量监控与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报名、填报志愿、考试时间

    (一)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10日—20日。考生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汇总后向县招生办报送,报名具体事项及要求由县招考委办公室另行通知、布置。

    (二)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于6月12日上午8点至16日下午6点,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学校必须向每个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办法由县招生办另行通知、布置。

    (三)考试时间

    根据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安排,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定于6月24日下午举行,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定于6月22日--6月24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2日

    语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6月23日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30)

    英语(15:00—17:00)

    6月24日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英语考试时间含听力测试时间,听力测试时间不超过30 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各60分钟;化学考试时间45分钟。

    (二)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闭卷考试。部分科目省教育厅命制A、B卷,我县采用全省统一使用的A卷。

    (三)各学科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中考相关考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执行。  

    (四)各考试学科的分值与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化学学科卷面分数75分;体育学科考试包括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0分,三项总计300分。

    考试的各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确定方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等10个学科按学科总分计算,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5%(语文大于或等于80%)为A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语文小于80%)为B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小于60%为D级;学科缺考、成绩为0分的不记等级。

    (五)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等六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

    初二年级考试的地理、生物学业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计入该生下学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有效。

    (六)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再进行重考。往届生须重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以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600分,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考试成绩的90%、8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2019年起,体育学科将纳入中招录取计分科目,满分20分,2019年中招录取总分620分。

    (八)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查询,不查卷。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7年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可报考参加今年6月24日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二)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三)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

    (四)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见附件1)由学校报送县招生办作为考生录取依据。

    (五)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泉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六)具有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泉州市户籍的初三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由报考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所在地的福建省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出具的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证明。

    (七)各学校要针对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模拟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掌握和使用答题卡作答的要求。答题卡作答时要使用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布置。

    六、照顾录取

    (一)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该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

    3.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根据福建省军区政治部、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政联〔2015〕1号),各学校要通知初三年级现役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于2018年3月25日前到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按要求进行登记,保障“符合优待条件”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不漏一人。

    4.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由省、设区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出具证明。

    5.少数民族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加分。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证明其民族属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中考招生时可照顾6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计生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7.“三侨子女”、台籍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侨务部门或台工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8.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县参加中考,根据《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2017〕6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

    (二)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4月27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应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属县招考办。

    七、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

    (一)加强招生计划与范围管理

    县教育局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统筹区域内学校布局容量和班额控制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1000人,班生额不超过50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全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未经泉州市教育局局批准,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市、区)招生。

    (二)加强招生录取管理

    2018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招切线时间统一安排于7月15日左右,7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待中考评卷结束后,市局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合理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鼓励初中毕业生理性选择,积极填报中职学校。

    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统招、定向、保送、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

    (三)定向招生

    1.名额分配。从德化一中招生指标中,划出5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按初三年学年初在校生数的比例分配给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2.填报对象。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各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最低录取控制线。从德化一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降3个A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降30分。如果农村中学(二中、盖德中学、三班中学、雷峰中学和葛坑中学)未完成招生指标,最低录取控制线再降1个A级,语数英三科总分再降5分。

    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照“A级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如果部分中学未完成招生指标,所剩余指标面向全县考生择优录取。如果德化一中招生还没有招满,就降分录取直至招满为止。

    (四)自主招生

    德化一中继续面向全县提前自主招生,招收品学兼优有特长的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108名。自主招生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应于2018年4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方案在学校网站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审批之前不得在各种媒体上宣传,包括微信、海报等。学校按自主招生方案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8年6月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批,并将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自主招生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中考切线录取招生。

    八、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我县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普职比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待中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合理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

    普通高中招生原则上按2018年县招委会纪要实施。

    九、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跨县招生,必须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并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各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加强招生政策的全面宣传和正确引导,遵循教育规律和公平公正原则。对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要认真落实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各校应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十、加强学额巩固和质量监控

    中考招生工作结束后,各中学要按要求统计初中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单科及格率(“原七年级生数”指实际在校生数),并于9月20日前将《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附件3)报送县教育局中教股。


    德化县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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