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8-0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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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月8月2日-2022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5-23592032
邮箱:dehuaeia@QQ.com
地址:德化县东埔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利盛泡沫塑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德环评〔2022〕表34号 |
2022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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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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