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盖德棚户区改造(梅苑小区)配电工程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2018】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932.082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10KV外部电源进线部分、配电室及开闭所的变配电设备安装、一户一表部分、电力管道、配电室电气及配套市政工程等,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工程造价932.0827万元,主要包括10KV外部电源进线部分、配电室及开闭所的变配电设备安装、一户一表部分、电力管道、配电室电气及配套市政工程等;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电压10KV,且容量4460KVA;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2082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正常通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不低于五级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不适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3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05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2020〕79 号、泉建筑〔2020〕26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 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 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鹏湖街56号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电话:0595-68760627
传真: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尚东国际C幢807-817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zgm8008@163.com
电话:13959183835
传真:/
联系人: 小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德化县龙鹏街203号
联系电话:0595-235920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东埔口 5 号(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595-2359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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