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052]号
时间:2021-03-29 00:33 浏览量: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证书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4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林贞祥 (配偶:蔡碧双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林文翰、蔡碧双

    龙浔镇浔东南路1151C101

    8.74/57.04

    住宅

    原产权人的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林文翰继承

    2

    林文东

    龙浔镇浔东南路1152201

    9.82/64.18

    住宅

    原产权人的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林文东继承

    3

    林文东

    龙浔镇浔东南路1153301

    9.85/64.18

    住宅

    原产权人的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林文东继承

    4

    蔡碧双

    龙浔镇浔东南路1157

    7.21/47.06

    住宅

    原产权人的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蔡碧双继承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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