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灏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0[305]号
时间:2020-12-30 00:27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526351号:“协助办理刘文灏名下址在德化县龙浔镇湖中路第23幢的房产【房产建筑面积137.9平方米,产权证号:17626号、土地证号:7980号】的所有权归买受人连惠平所有。上述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连惠平。”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权利人的补发申请,给予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1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德房权证德化字第17626

    权利人:刘文灏

    不动产权证类型: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坐落:龙浔镇湖前湖中路23

     

     

    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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