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高端高效高质量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下半年德化县企业个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能,抓好组织实施。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公安局
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德化县林业局 德化县统计局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下半年德化县企业个体“双随机、
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20年下半年全县企业个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保障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增强监管实效,根据《2020年下半年泉州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下半年企业个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不断提升监管的透明度、规范化、高效化,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主体、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和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发现移送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对象
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领域,陶瓷行业诚信建设,以及消费投诉举报频发领域列为重点抽查对象。同时按照企业风险分类以及信用状况,对风险分类级别低和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对风险分类级别高和违法失信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其中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按20%比例抽取,信用一般、守信、信用良好按3%比例抽取。
三、抽查内容
1.经营行为:对相关行业市场主体,按照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企业2019年度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企业许可登记备案:检查企业相关事项办理登记备案和许可、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等情况进行检查。
4.“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0年1月-6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进行检查,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5.陶瓷企业:检查陶瓷企业是否存在伪造产地;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发布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和假冒专利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特殊食品经营情况检查。
各部门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自工作方案下发开始至2020年12月10日结束。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与参加部门细化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各部门要选派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县各联合检查部门按照进度要求,规范开展检查。各检查人员要按照所匹配的检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制定好实地检查计划。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灵活采用有效的检查方法,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继续实行“一站式”抽查结果公示,各联合检查部门要边检查边处理边公示,要按照检查公示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检查结果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分别录入本部门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全部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12月10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各联合检查部门应注重保存检查过程中的证据、文书等档案资料,逐户收集整理,按照本单位档案管理规定,逐一装订、归档、保存。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和推进程度是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也是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联合抽查工作抓紧抓实。要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健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严密组织,推动责任落实,将抽查任务逐一分配到具体检查人员,确保扎实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各部门职能,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压实责任。在任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合抽查的人员调配、结果处理,密切横向纵向协作,发挥综合监管优势,提升监管成效。各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并实施检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信用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归集到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互认和使用,对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渠道,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操作流程、检查标准等向企业讲清楚、讲到位,提高企业认知度,进一步取得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支持、理解、配合和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附件:1.2020年下半年全县企业个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陶瓷、食品、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中介、家政服务待抽查名单
3. 食品、药品、陶瓷、特种设备、中介待抽查名单
4. 野生动物、印刷、保安、培训待抽查名单
5. 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市场主体记录表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企业个体“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牵头 单位 |
配合 单位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具体事项 |
1 |
2019年企业年报信息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统计、人社、工信商务 |
纺织业、制鞋业、家具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等行业抽取的企业;以及此次下半年抽查中其他行业领域抽取的企业 |
6% |
1.2019年度企业年报信息,由市场监管、人社、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分别对企业年报信息中属于本部门要求填报的数据内容进行检查。 2.企业许可登记备案等事项的检查。 |
2 |
肥料经营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局 |
相关监管部门 |
肥料经营主体 |
3.5% |
肥料质量安全状况 |
3 |
野生动物经营交易 |
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
相关监管部门 |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加工单位,野生动物制品经营者 |
6% |
1.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有超范围养殖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是否有做好动物福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相关设施是否完备; |
4 |
印刷行业企业 |
市场监管局 |
相关监管部门 |
出版业相关经营主体 |
10% |
是否存在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含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互联网广告 |
5 |
旅馆业抽查 |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
工信商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 |
各类旅馆 |
5% |
公安部门检查具体事项:1.旅馆是否按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项目变更情况; 2.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如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和防火、防盗设施安全情况;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3.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 4.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防盗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
6 |
对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行政检查 |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 |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 |
10% |
公安部门检查具体事项: |
7 |
陶瓷企业、食品制造业、零售业、餐饮业(包括宾馆饭店)、批发零售包括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特种设备等行业;以及近两年消费投诉举报较为多发的中介、家政服务 |
市场监管局 |
相关监管部门 |
食品制造业、餐饮业(包括宾馆饭店)、批发零售包括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特种设备等行业、住房租赁中介、家政服务 |
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按20%比例抽取,信用一般、守信、信用良好按3%抽取。 |
陶瓷企业:检查陶瓷企业是否存在伪造产地;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发布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和假冒专利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食品制造业和零售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以下事项(或部分)开展检查1.生产环境条件2.进货查验结果3.生产过程控制4.产品检验结果5.贮存及交付控制6.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7.从业人员管理8.食品安全事故处置9.特殊食品经营情况检查10.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事项。 餐饮业:检查食品经营许可,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供餐、用餐与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保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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