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县长吴志朴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专题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主要精神,研究我县初步贯彻意见,研究《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等工作。
会议强调,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政治任务,更是发展所需。要把贯彻实施该法作为服务“两个健康”的关键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要严格对照78条法律条文,认真梳理各自的责任清单,推动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落细,把纸面条款转化为实际工作举措和成效。要重点解读企业关切条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用足用好政策红利。
会议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强化思想意识,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牢守生态环境治理底线红线。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将生态环保责任分解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全面自查自纠,围绕督察要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基础薄弱区域、关键节点环节,抓紧查漏补缺、提升短板弱项,做好迎检各项工作。要加强环保工程建设各项管控,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工程建设和监理管控。
会议要求,要聚焦全链发展,结合乡村资源整村预流转,培育或引进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推动特色农产品加工往精里做、往深里走。要打造和美乡村,持续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一清二整三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农村生活全面绿色转型。要注重改革创新,保障好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放心进城”“放心入户”,切实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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