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4号通告
时间:2020-03-17 21:50 浏览量:

    鉴于当前国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全县居民群众和境外返(来)德化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是境外返(来)德化的人员到达机场、车站、检查站后,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行程(旅居史)真实情况,第一时间向拟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接待单位(人员)报备,应自到德化之日起按要求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所需费用自理(持公务签证的外籍人员除外)。

    2.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及接待单位(人员)等,应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境外返(来)德化人员的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到德化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3.凡是违反上述规定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返(来)德化人员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共产党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得知有近亲属即将由境外返(来)德化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近亲属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情况。对于因迟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5.外籍人士在德化合法停留、居留期间,遇有困难问题的,所在乡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须依法及时处置,并积极提供热情服务。如需帮助也可联系德化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515198。

    6.鼓励社会各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要求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5-27253011。

    德化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