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5 09:12: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德各单位:

  现将《德化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德化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和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目标要求

  (一)2020年10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对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根据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标准指引,结合省、市出台的相应落实意见,编制完成本级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于2020年10月15日前编制完成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县信息公开办,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汇总公布。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照县本级标准目录,编制本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信息公开办,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国务院、省、市相关部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后,县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落实措施。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照上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三)2023年12月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履行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积极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基本建成县域内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试点领域标准

  1.城乡规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领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安全生产、救灾等领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等领域。(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生态环境领域。(责任单位: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扶贫、涉农补贴等领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就业、社会保险等领域。(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卫生健康领域。(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其他领域标准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接国务院部门和省、市主管部门编制完成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贯彻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三)规范平台建设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德化县人民政府”(www.dehua.gov.cn)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各重点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3.拓宽线下政务公开渠道。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以及县、乡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使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主动公开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信息进行事前审查,确保公开内容权威准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严格公开办理程序。各乡镇要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融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3.严格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我县贯彻执行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图表图解、在线访谈、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4.严格公众参与机制。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和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五)突出办事服务便利

  坚持直接服务群众,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带动全县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触角延伸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村(社区)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社区)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示范引领

  将县公安局和龙浔镇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示范点。各示范点要走前头、作表率,做好创新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龙浔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切实抓好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推进。县政府办作为全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政府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与县政府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督促通报。县政府办要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每季度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将每季度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