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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2007年德化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2007年
德化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政〔2006〕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抓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泉政文〔2006〕108号)的实施,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2007年泉州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06〕192号)精神,推动我县循环经济发展,现将《2006-2007年德化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八日


2006-2007年德化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的通知》(泉政文〔2006〕108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06—2007年德化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一、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一)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由县经济贸易局牵头,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农办、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物价局、文体局、总工会、团县委、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电公司、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2006-2007年万元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1.48吨标煤以内,力争2010年控制1.40吨标煤以内。主要工作:
        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鼓励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产业,凡新上的、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根据《节约能源法》规定在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有“节能篇”,并按规定报节能主管部门审核。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落后的技术和产品,根据国家已公布的淘汰目录,摸清企业设备情况,限期淘汰耗能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逾期仍继续使用应淘汰设备的企业,由节能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继续做好“五小”企业关停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大力推广节能先进技术。继续实行节能改造扶持政策,县财政统筹安排各种资金用于节能改造补助,重点扶持产品电耗超过国家最高限额的企业工艺和设备的改造;鼓励企业推广利用智能化节电装置,采用变频调速和高效节电设备,加快低效风机、水泵、工频炉、压缩机、变压器、减速机、电动机等节能设备的更新改造,采用无功就地补偿等技术,对功率因数较低的电动机、压缩机进行节电改造;支持企业对负载波动较大的电机进行变频调速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对热效率低的锅炉、窑炉、供热系统和主要用汽设备进行改造,推广使用燃烧本省无烟煤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技术,提高锅炉热效率,降低煤耗。对≥35tm的煤粉炉推广采用分层燃烧、大速差等燃烧技术;在热力输送和用热系统中大力推广应用蒸汽蓄热器,以优化锅炉配置,稳定负荷,提高锅炉热效率。
         3.加快推广绿色照明技术。坚决制止不必要和过度的照明用电,严格控制夜景光亮工程、商业及娱乐场所大型霓虹灯、广告灯箱用电。推广公共场所包括宾馆、商场、写字楼、娱乐场所使用绿色照明技术、产品、节能型家用电器。完善夜景照明无线三遥监控系统,实现上下半夜自动控制和景观照明三级控制,并根据季节和昼夜长短调整开关灯时间,避免浪费。加快中央空调制冷剂更新,采用新型节能环保制冷剂,淘汰耗能高、对大气有污染的含氟制冷剂。推广中央空调冰蓄冷技术和间歇性调控技术,提高中央空调的运行效率。
         4.强化能源使用监督管理。成立县能源监测中心,赋予相应权力,促进能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立节能监测制度,对重点耗能行业、年耗3000吨标准煤和年用电l000万千瓦时以上的耗能企业实施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工业电动机、工业锅炉、窑炉和供热管网三类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重点监测我县10家重点用能企业,监测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节能监测机构承担具体监测工作,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政府配合,为顺利完成年度的节能监测任务提供保障。用电负荷在500千瓦以上及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每2年实施1次电平衡测试,并据此制定节电措施,测试工作由有资质的机构实施,测试结果报经贸部门备案,并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验收。加强对国家公布的九种高耗电产品最高限额的监督管理,严格新项目审批(审核),对产品能耗实行通报制度,对超过最高限额的产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依法责令关闭。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工业企业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强化负荷管理,科学合理有序用电。
         5.推进节能市场机制创新。积极推动节能及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和产业化。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产品,重点支持太阳能蓄能技术。鼓励创建节能名牌产品,加快开发利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建筑节能,利用再生能源建设大型太阳能供热、建筑节能技术示范工程;推广赤水、上涌沼气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建设沼气应用示范区,促进能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和服务功能。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节能服务公司、金融公司联合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节约能源费用回收投资。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工作,鼓励企业申报节能产品认证,认真推行能耗制度,正确使用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6.组织重大节能技术的开发。近期着重研究陶瓷、化工和矿业的选、治等节能关键技术,并在行业中推广使用,以实现传统产业的改造和节能降耗;实施“生态陶瓷系列产品开发”、“低廉铁钛粘土高档陶瓷”、“精细红壤陶”的开发与应用,以达节能降耗目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节约用水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农办、农业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06-2007年分别达到45%和50%,2010年达6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2006-2007年达97.5%以上,2010年达98%;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2007年末达60%以上;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2006-2007年分别达0.48、0.57。主要工作:
         1、强化节水管理基础工作。加强高耗水行业单位产品耗水量定额管理,完善考核体系。企业及时开展查漏维修维护工作,强化对用水和节水的计量管理,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类计量,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加快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市政环境用水的循环利用,提高城市绿化用水、路面洒水等中水利用率。
         2、加强工业废水综合处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废水减量化;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加大投入,加快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工业废水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逐步改善水环境,防止出现水质性缺水。
         3、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和节水灌溉面积比重;建设农业灌溉防渗工程,渠道坡面衬砌和铺设U型槽,渠道防渗工程占总渠道总长的30%以上。
       (三)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由县经贸局、发改局、农办、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物价局、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工作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2006-2007年达65%,力争2010年达70%;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2006-2007年达97.5%以上,力争2010年达98%;县城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5%以上。主要工作:
        1.积极推行材料节约利用。加强对陶瓷、纺织、建材、机械、冶炼、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提高材料利用率和产出率,定期公布高耗材重点企业名单,监控其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其加强材料消耗核算。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因过度包装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倡导使用简洁实用型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推广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改进产品包装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运用大吨位包装袋,在轻工行业中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加快发展散装商品,建立完善散装水泥推广体系。
         2.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加强土地整理,盘活城乡闲置土地,有计划地推进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改造,引导住宅向社区集中。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促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意见》,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利用土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分散土地。继续整合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引导企业向工业项目区集中。完善项目区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对工业项目区准入标准和土地使用情况的检查,逐步提高新入园企业标准,把紧用地预审关,凡达不到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积极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走集约用地的路子。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进一步推广利废墙材产品、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
         3.加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研发低品位矿、尾矿、共生矿、伴生矿利用技术,矿产资源的多次利用技术,非传统矿产利用技术;支持重点矿山企业和冶炼加工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与工艺,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建立产学研结合、智力密集、自主开发的高科技基地,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矿业经济发展;鼓励从铁矿、金矿、铅锌矿等各种尾矿渣中提取各种金属,利用尾矿渣开发生产陶瓷产品和建筑用砖。
         4.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鼓励企业提高废渣、废水(废液)、废气、余热、余压的综合利用率和废动植物油、废机柴油的回收利用率;推广畜禽养殖、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和海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建设示范工程,提高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发展生物质能,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集中建设标准化的废石膏回收加工生产区,积极推进粉煤灰、废瓷、废石膏等工业废物的再生利用和在交通工程建设中的使用。建立区域性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市场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电子废弃物及电池回收处理技术研究与推广中心、综合处理中心。加强废旧物质的回收管理,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物资,鼓励企业使用再生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5.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抓好广安天然气公司供气能力的扩建工作,使有条件的企业和社区居民全部用上LNG。鼓励企业组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依法对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二、采取措施,确保循环经济实施
        (一)建立循环经济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坚强有效保障
         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和科研院研究所培养循环经济建设所需的各类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省内外、国内外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绿色产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加大投入,用于节能、节材、节水、可再生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立项研究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积极研发适用有效的资源节约型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三类产品;进一步开发用于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工程技术和用于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循环经济技术交流、循环经济产品博览会,为发展循环经济搭建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引导社会人力、物力、财力向循环经济产业流动;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健全中介组织,创建信息网站,建立交换中心,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建立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尽快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和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出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府投入,扩大社会投资、建立融资机制,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开发、技术创新、产业平台搭建、公共设施建设、示范试点的顺利进行;制定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建立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生利用品标识制度,制定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逐步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明晰资源占有、开发、使用的权限,建立资源节约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依法节约,实施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依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种浪费资源的行为。
      (三)建立绿色经济考核体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改革现行经济核算体系,探索建立包括经济增长、资源消耗、环境质量和社会福利等内容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绿色GDP核算,并将其纳入全县统计评价体系;定期在主要媒体公布全县资源、环境质量和河流水质状况;建立企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公开制度,鼓励公众监督企业的节约、环保行为;建立生态环境评估、巡察制度,向社会定期公布结果,促进社会各界参与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推进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资源节约、环境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建立资源使用效率、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罚制度,对严格履行职责,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予以追究。
       (四)建立宣传培训长效体系,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根据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与普及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以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为目标的国民生态环境教育,将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纳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社区、村居宣传重要内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干部和企业法人代表的生态环境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培训;各种宣传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题,广泛宣传德化资源形势、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相关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循环经济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促进公众转变不文明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生态文明程度,培育生态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提倡节约、保护环境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
      (五)认真做好“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积极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县,邀请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教授进行德化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德化循环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倡导德化循环经济“4+1”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
        三、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循环经济领导
      (一)健全循环经济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的工作领导,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经贸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工作开展。
      (二)加强循环经济组织协调。县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研究制度,及时解决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县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依据各自职能,狠抓落实,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有关考核指标,由县统计局提供。
       (三)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县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陶瓷、矿业行业和项目区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通过示范工程,在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和项目领域,进一步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的政策措施;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并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日常跟踪,并于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序推进。

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
维护:德化县政府上网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