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环卫专用车辆(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投标。
1、招标编号:QZWS2011058
2、招标项目:环卫专用车辆(设备)采购及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三部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8月24日起至2011年9月13日,每天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拒绝现金),并2011年9月13日下午17:00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口头质疑或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和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fjqz.gov.cn等)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9月1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1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13、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进行投诉。
采购人: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3522573
地址:德化县,邮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55100
联系电话:0595-22555100
传真:0595-22553900
开户名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源支行
账号:7343110182600005562
保证金确认: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597598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fjqzws.com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
二、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QZWS2011058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一 洒水车(带升降平台) 壹辆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定合同后20个日历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 道路清扫车 贰辆
三 垂直垃圾压缩机 叁台
四 环卫推土机(含空调)
壹辆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其中合同包一中标后中标人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包二中标人分别和龙浔、浔中镇环卫站签订采购合同。因采购人是接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龙浔镇环卫站、浔中镇环卫站三单位委托)。
2、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3、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为最新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4、中标人必须提交免征购置税证明材料,配合采购人办理车辆的上牌等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验收。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